今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显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水市财政局拟将所持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经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审核,现批复如下:核准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天水市财政局持有光大信托33,672.84万元股权。受让后,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光大信托33,672.84万元股权,占光大信托全部股权的4%。
同时,甘肃监管局要求,光大信托应当将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章程中做出修订,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对股东的管理,规范股东行为,监督股东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和承诺。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信托是2014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光大总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此次股权变更前光大信托股权结构: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42%,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58%,天水市财政局占比4%。